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和监督等相关专业技术性服务工作;开展国内外科技资金投入、科技经费管理监督、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政策和制度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政策建议。承担相关咨询、宣传、培训等工作;承担科技经费管理改革政策落实督查与评价、科技经费管理使用问题核查相关工作;开展科技经费管理使用监测和风险评价与预警工作;承担中介机构从事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审计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科技经费监管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秘书处相关工作;承办部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相关工作;承办部党组、部领导交办及相关司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落户政策的出站博士后;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专业技术岗1名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及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1.理工农医类相关专业,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2.具有科学研究或科研管理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优先;
5.具有较好文字功底,能独立完成研究报告撰写工作;
6.熟练掌握office、wps等办公软件操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1月22日17:00前将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材料,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B)及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jgzx@jgzx.org。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考试时间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网站及监管中心网站上公布。
3.考试(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1:5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将在科技部和监管中心网站上公布。
4.考察、体检。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依成绩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科技部和监管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请及时查看科技部、监管中心门户网站,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笔、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5.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68588735、68588820
电子邮箱:jgzx@jgzx.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