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是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正处级,是实验区对台服务专责机构。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服从领导,能够积极配合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法律法规不适合应录的情形。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共计3个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附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有意向应聘者请在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将填写好的《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jpg格式电子版证件照(直接粘贴到报名表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tbtqfwzx@163.com,咨询电话:0591-2315159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如报名材料中缺少上述要求的有关材料,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检。通过面试的考生,请自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协和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四)公示与录用。面试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公布(http://www.hxrc.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合格聘用的工作人员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按《平潭综合实验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不安排住宿。
本次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2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表x.docx
202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招聘岗位报名表x.docx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