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招聘2021年新罗区属公办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凡报名参加2021年新罗区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成绩达90分及以上且在1:3比例范围内进入面试的人选(不含中职、中学和福建省公费生报考人员),均可同时线下报名新罗区属公办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招聘。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5.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已在编教师;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⑦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200名。
(一)小学:150名
小学语文(一)名49名,小学语文(二)20名,小学数学(一)25名,小学数学(二)10名,小学英语8名,小学音乐7名,小学美术7名,小学体育(一)7名,小学体育(二)7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科学8名。
(二)幼儿园:50名
学前教育(一)20名,学前教育(二)20名,学前教育(三)10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拟于2021年6月上旬组织报名,具体时间另定。
2.报名地点:新罗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5320122、5320138。
四、报名方式及聘用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应聘者须提供《新罗区2021年区属公办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应聘毕业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聘用办法
从参加2021年新罗区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面试落选的报名人员中,根据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遇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拟聘用人选。本次合同制教师招聘如还有剩余名额时,则面向区属公办学校(含中职、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选择学校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确定具体学校,具体时间另定。
五、聘后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
原则上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编外聘用人员双方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用人学校使用。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人事管理
教育主管部门参照在编教师做好合同制教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资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3.考核奖惩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在编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优秀比例等进行量化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于当学年度报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并作为续聘劳动合同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重要依据。建立能下机制,对工作表现差、教育教学水平低的合同制教师实行末位解聘;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聘。
4.职称评聘
合同制教师的职称参照在编教师职称评聘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各校合同制教师分别核定高、中、初级岗位职数总量,实行单列管理。合同制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审同样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等文件执行。
5.继续教育
合同制教师在继续教育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行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合同制教师的管理,不断提升合同制教师的学历层次、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等整体水平。
六、福利待遇
1.工资办理。合同制教师第一年工资总额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事业编制同类人员见习期标准确定,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本单位事业编制同类人员相应职级工资标准确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实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五险一金”办理。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参照企业标准为合同制教师办理“五险一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基础工资中扣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3.享有假期。合同制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权利,并参照在编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