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梅列区2020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0〕36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2020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15名,其中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10名。具体岗位如下:
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20日至2002年3月20日期间出生,下同)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三明辖区编制内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其中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学历类别不限。
三、招聘专业及对象
详见《梅列区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紧缺急需学科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l.gov.cn)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0日上午8:00起至2020年3月31日下午15:30分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请投递个人简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发至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邮箱(邮箱地址:mljyrsg09@126.com),其中报名表需本人签字后发送(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2019年11月在福建师大、闽南师大、三明学院参加校招报名的不需重新报名。
3.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98—8957603。
4.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96幢三楼,梅列区教育局,邮编:365000。
(三)资格初审
由梅列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工作将委托三明市教育局进行,面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1.面试项目及分值
片段教学测试。所有面试对象均要参加片段教学测试。片段教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及要求
片段教学。以学科教材为依据,由本学科面试1号对象抽取片段教学内容。参加面试的对象按抽签序号逐个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10分钟。片段教学测试10分钟。
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总成绩。面试的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梅列区教育局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明辖区外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考察。由梅列区教育局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选岗
招聘同一专业有多个岗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面试的成绩相同的,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选岗。
(七)公示与聘用
1.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复核合格后,按程序报区人社局核准。
2.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和解聘。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本次招聘接受区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指导。
本方案由梅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梅列区教育局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梅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