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会议展览促进中心2020年11月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资历取得时间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0年11月2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90年11月22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材料:(1)《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原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4)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贴于《报名表》上)。
其中,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向者请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8:00-2020年11月22日17:30。
3.资格审查:报考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
(三)体检及考核
1.各岗位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分数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请携个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厦门市会议展览促进中心将对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
(四)录用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由市会展促进中心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拟录用人员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收入分配管理的意见》(厦人社[2019]22)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2-2859877
厦门市会议展览促进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docx
厦门市会议展览促进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专业指导目录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