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山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自然资源事业;
2.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校未毕业生、现役军人;
4.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报名资格的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日期: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联系电话:0596-8627730;
联系人:蓝小华;
报名地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分局三楼。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常山不动产登记处招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核、初选
报名结束后,由常山不动产登记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合格者中进行初选,入围者准予参加面试。
五、录用方法
通过考试,择优录取。考试办法采用面试招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报名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由常山不动产登记处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常山不动产登记处负责。
2.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要求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薪酬按财政相关规定制度执行,每人每年4.5万元包干,食宿个人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