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在乡(镇)新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支持贫困家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苏元镇拟面向本辖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对象
具有苏元镇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年龄为30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愿意扎根基层。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9年9月9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户籍所在行政村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和两张红底2寸免冠照片到苏元镇党政办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4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计分后按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排名靠前。
七、考察和公示
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考察人员,由苏元镇对考生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考察。经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由苏元镇具体负责。
未尽事宜由苏元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镡朝朝
咨询电话:15293913991
苏元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