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工作效能,充实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队伍,提高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县、镇、村三级服务机构能更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崇尚的职业”重要指示精神,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级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从事本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退役军人优先,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素养;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退役军人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全日制大专或以上毕业生或具有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取得社工资格证的退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年龄22至35周岁(1988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5.熟悉办公软件(金山WPSOffice文字处理和表格处理)和基层情况,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充满感情,有责任心;
6.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吃苦耐劳,适应上山下乡的工作环境,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7.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办法:采取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郁南县大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件、学历证件(学籍证明)、社工资格证、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两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现场报名。若有单位在职(岗)人员报考,需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收集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审核。
(3)初步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4)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考生收到笔试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为30-60分钟。笔试由“郁南县退役军人服务站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由“郁南县退役军人服务站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命题,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退役军人工作知识。
(2)发布成绩。笔试成绩由郁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郁南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满分为100分,折分后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郁南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核:面试前由各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对证件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核时要求考生亲自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证明)、《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要如实提交上述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且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组织面试:面试由各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由“大方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折分后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4.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XX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的总体情况进行划定。总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5.体检和政审。
(1)体检: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须提交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拟聘用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人员政审表》等资料。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全面考察,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政审对象是公职单位人员的需由工作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
(3)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在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递补人员。
6.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作出应聘决定。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方式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合同。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可以终止或续签合同。
五、待遇
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2050元/月)、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部分组成,年末考核合格等次以上,发放一次性绩效奖(2400元);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食宿自理。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