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公开招1名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1名政府合同制聘员,从事材料撰写及办公室的各项日常工作。薪酬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年薪约10.3万元(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年终奖等)。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未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哲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法学类、管理学类;
(2)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89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3)限东莞市户籍;
(4)具有较强的公文材料写作能力优先考虑。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4、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止,报名地点设在东莞市凤岗镇农林水务局(具体地址:凤岗镇政通路1号政府大院一楼农林水务局1室)。考生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学历学位(含认证报告)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以上资料原件经审核后当场返还个人并通知个人报名结果。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报名注意事项: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文字功底和综合分析等能力。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予以公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审查
本次考试满分为10分。考试结束后,东莞市凤岗镇农林水务局在考试成绩达6分(含6分)以上的考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需复检,应在首次体检1周后第2周内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合格者列为审查对象。
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和计生审查,考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将不予录用。经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
如因考生体检、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考试成绩达6分(含6分)以上的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审查人选。
(四)录用
人员统一招录后,具体工作岗位由东莞市凤岗镇农林水务局统筹安排。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后续招录事项,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87756345
东莞市凤岗镇农林水务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