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
2.不限性别,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
3.语言文字基本功扎实,表达沟通能力好,服务意识强,熟悉Office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
4.工作细心,有在政府部门和街道工作或有行政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中止和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不限。
4.工资待遇:工资福利按照招聘单位上级部门制定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6—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越秀区越华路183号1101室。
3.联系人:黄文鑫,联系电话:83268059。
4.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在网上下载填写《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位申请表》,持申请表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5.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居住证(非广州市户籍)、大一寸近期彩照一张,应聘人员所交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
四、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报名和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2.应聘者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组织考察环节,组织考察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按照省市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递补。
4.对拟聘用的1名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培训和试用考察1个月。
5.经试用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