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婚姻登记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行政辅助类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统一调配,身体健康;
(三)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四)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1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处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3月29日(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127号五楼办公室。
3.联系人:曹小姐,联系电话:83300216。
4.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编外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一式一份)。
(3)小一寸免冠近照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4)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原件)。(注:应聘者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4.资格审核:由招聘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越秀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越秀区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录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