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临聘人员12名(其中9名为人大办、规划建设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管办、创文办、人社所等岗位,3名为城监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学历要求:报考人大办、规划建设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管办、创文办、人社所等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城监岗位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报考城监岗位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二)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三)户籍要求:报考人大办、规划建设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管办、创文办、人社所等岗位需具有清远市户籍,城监岗位需具有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户籍。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清新区浸潭镇政府党政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禤文杰,联系电话:0763—5630982。
(三)提交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学历证;
3、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两张(同版);
4、《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临聘人员报名表》;
5、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笔试(占50%):笔试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待定。
(二)面试(占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对象依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合格者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在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布,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由浸潭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考察。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结束后,由浸潭镇委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浸潭镇政府党政公共服务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待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聘用人员需服从浸潭镇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如不服从视为放弃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聘用结果等信息在清新区浸潭镇政府党政公共服务中心张榜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