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经中共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拟组织招聘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区关工委工作人员共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资格准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工作人员4名,区关工委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时间截至公告发出之日,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良好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基础和电脑操作水平。
6、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服从单位安排。工作地点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关工委。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1月18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660-3437718
报名者请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个人简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hwzzb@163.com。(所有材料整理为zip格式压缩包,标题为“报名岗位+个人姓名+电话号码”),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审核合格考生,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政审
政审考核工作由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办公室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经过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红海湾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h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员的管理及待遇
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与聘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机编〔2018〕95号)等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告有不尽之处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
202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