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云浮新区经济发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要求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学历条件、任职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存在一票否决,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应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下载附件《云浮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表发至云浮新区经济发展局邮箱。
电子邮箱:yfgwhzsk@163.com,联系人:丁小姐,联系电话:0766-8288976,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四、考试及聘用
将择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部分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笔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拟任职位的相关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处事应变能力等。面试人员需配合遵守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确定聘用人员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管理,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聘员制,聘用人员以合同制的形式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薪酬待遇
(一)基本工资。
1.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4500元/月起;
2.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学位、在职硕士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聘用职称后)5600元/月起;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6100元/月起。
(二)其他福利待遇。用餐补贴、五险一金、年终奖,法定节假日休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执行。
(三)人才补贴。符合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人才津贴和住房补贴(分三年发放)。其中,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发放住房补贴12万元、人才津贴46800元;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得奖励的高级技能人才,发放住房补贴6万元、人才津贴14040元。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各类津贴、补贴标准按照第2类人才的50%执行。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其津贴、补贴标准适度提高。
(四)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定岗后每月应发工资的80%执行。每满3年可晋升工资档次。
六、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云浮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