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年龄为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五)不得招聘的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用工性质和薪酬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后月薪3150元,以上薪酬待遇含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填写好《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及身份证、学历证和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k3365773@163.com),文件名请注明“应聘+本人真实姓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面试
在报名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不足的,可从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情况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八、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面试及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在确定聘用关系后,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9-3365773;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