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珠海市文化艺术中心单位领导和艺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文化艺术中心是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组织文艺作品创作和重大文学艺术活动,组织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文艺理论研究和对外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繁荣发展文化艺术事业,保护传承城市文化根脉。
二、选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选聘岗位及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文化艺术中心2021年选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未在参考目录内的,由我部根据考生所学专业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可以相近专业报考。工作经历时间按自然月累计计算,截止到2021年5月。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至电子邮箱:swxcbbgs@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珠海市文化艺术中心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36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电话:2222353。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18:00时截止(以报名邮箱swxcbbgs@zhuhai.gov.cn接收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附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1张备用,照片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报名邮箱,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证明(提供单位或部门职务任职文件或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⑤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4,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⑥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⑦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如有其它获奖材料也可一并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不予退还。除材料①⑤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请勿邮寄原件。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考生在面试或考察前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选聘事项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宣传网(http://www.zhxc.gov.cn)公告,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各选聘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仅为1人时,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选聘,即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为2人及以上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言语表达与沟通能力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各岗位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宣传网公布。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面试候考室,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视疫情防控情况,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珠海市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领导人员还须符合《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要求。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宣传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聘用等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考生要提前14天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建议考生在看到本公告决定报名后,即按以上要求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和体温监测,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22353,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284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3.有其它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1.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上述(二)、(三)如因所列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招聘实际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