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乡村建设工作,根据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的规定,我中心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财政聘用编外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平果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服从工作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6、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我市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实行聘用制,与平果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文)规定执行,绩效考评奖励按当年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差旅费、休假等参照《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暂行中心法>的通知》(平办发〔2014〕69号)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五、主要工作职责
聘用人员在平果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领导下开展乡村建设的相关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不进行笔试。
(一)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日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
平果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平果市工会大厦13楼B1313室),联系电话:0776-5885197。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与招聘职位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2020年11月5日下午3:30。
4.面试地点:平果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平果市工会大厦13楼B1313室)。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结束确定拟聘人员后,拟聘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人员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日。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壹个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表见附件)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85197(平果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招聘举报电话:0776-5885197(平果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平果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