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着“参与政务、管理实务、搞好服务”的职能,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办公室综合岗位1名。
(1)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办公室工作经历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及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
1.月工资2600元(含三险);
2.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12月26日;
(二)报名地点:
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政府楼三楼312室);
周末报名地点: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室(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政府楼三楼307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tdzfbzhg@163.com;
(五)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政府办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政府办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0771-3531067。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