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2日上午8:00
现场报名
南丹县委办公室六楼秘书股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精神,经县委同意,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见附件
三、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县涉密载体销毁中心岗位特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5.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或有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到南丹县委办公室六楼秘书股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原则上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1:3以上方可开考,特殊情况达不到1:3但确因工作需要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开考。
3.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并在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南丹党建网上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可不受1:3比例限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南丹政府网站、南丹党建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
4.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监督组成员1—2人,由选调单位、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5.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南丹政府网和南丹党建网上公布。
(四)体检
组织选调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丹办〔2017〕5号文规定先借调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待遇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资福利政策和《社会保险法》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7232891)。
2018年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