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1年中学、幼儿园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文件精神,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
(二)招聘名额、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
招聘名额共95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1.高中类:2个单位17个岗位35人。
2.初中类:7个单位33个岗位54人。
3.幼儿园类:1个单位1个岗位6人。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南丹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
二、招聘方式步骤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通过高校双选会、专场招聘会招聘,采取直接面试、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结合本县计划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派出本县招聘工作组参加自治区高校、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亦可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到全国部分高校设置专场招聘会。
(二)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本县招聘工作组到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南丹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及相关报名表格。报名时间、地点详见各场次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信息。
2.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3.进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名情况,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1:3比例筛选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
(2)组织命题。面试题本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长组织考官现场命题。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临时选定,考官组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面试考官人数为5人,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
(4)确定体检对象。经洽谈、面试,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列为体检对象,由考官组现场确定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后,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如无特殊情况,以上三项工作均在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进行。
4.体检和考察工作。
(1)体检方式。根据与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自治区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门的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之前,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体检实施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察办法。人社部门根据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初步拟定进入考察人选,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工作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察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察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5.公示、审批和聘用。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根据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生的体检、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向县人社部门报送拟聘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县委审定,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各个招聘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三、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三)县纪检监察部门及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7213685。
南丹县组团到河池学院等区内师范院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和参加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活动行程安排m.doc
南丹县教育局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