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性质
(一)招聘人数:专责扶贫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性质:全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年龄18-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含本日)至2002年10月13日(含本日)之间出生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5.能够掌握基本的电脑和办公软件操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具有农村基层经验、扶贫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10月20日下午18点。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ljbs7566007@163.com,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须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报名无效,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交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地址: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3楼人大办公室。复审时提交的纸质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两寸彩照3张进行资格审核。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由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四、人员聘用
(一)根据面试结果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二)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手续办理:按照资格审核通过、面试通过、体检通过、考核通过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含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提供食宿条件。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七、其他
报名、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的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须自理。
咨询电话:0772-248900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联系人:小潘
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