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人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市党委和上级禁毒工作的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落实禁毒工作措施,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
(三)指导各社区、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展开禁毒工作,督促完成各项禁毒工作任务;
(四)了解掌握毒情形势,抓好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调查工作,详细掌握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家庭状况和思想动态;
(五)组织开展社区、村(居)委会戒毒工作,指导各社区、村(居)委会对吸毒人员和社区、村(居)委会戒毒人员谈话、帮教工作,建立好相关档案;
(六)加强对社区、村(居)委会禁毒、戒毒工作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七)做好本市禁毒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拟配备禁毒专干23名(男女不限):
和庆镇4人;
排浦镇2人;
那大镇、新州镇、木棠镇、峨蔓镇各3人;
大成镇、海头镇、中和镇、光村镇、雅星镇各1人;
禁毒专干人员需服从分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区域调整。
(二)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及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同等条件下,有禁毒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于1978年7月至2000年7月之间出生),具有从事戒毒(康复)工作经验者或退役士兵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4、具有儋州市户籍,或在儋州地区长期工作(提供半年以上儋州社保证明),或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优先(提供常住证明,如房产证、居住证或街道、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5、报考人员在《应聘登记表》上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有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具有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31日8:30-11:30 15:00-17:00(休息日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二)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镇水岸名都天街102铺
(三)报名要求1
报名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填写《禁毒专干人员应聘登记表》,并提交:1.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还。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
1、考核方式: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方可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4、通过最终考核的人员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安排体检项目(费用自理)。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拟聘请人员资格。
(七)录取及公示
资格审查、录取结果均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公示,公示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办法、人员薪酬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应发工资标准 1800 元。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月应发工资标准 2100 元。
(二)按照海南省相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遣至儋州市禁毒委工作。
(四)聘用人员为社区戒毒(康复)专干人员,由市司法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社区戒毒(康复)专干人员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有权予以辞退。
提示:不提供食宿。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公告将在待君网进行公示;
(二)本次招聘公告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三)本次考试未提供任何复习教材,谨防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898-31111666(天涯人力儋州分公司)
附件:应聘登记表.doc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