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安县国有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方案》,为妥善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人员竞争择优入编问题,计划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具体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林场转制改革的特殊时期,本着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妥善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人员竞争择优入编问题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在一定范围和限度的招聘措施,实行“笔试+资格评分”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注重平时表现、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人员招聘到林场事业编制人员队伍中来,为林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
二、招聘名额
招聘金鸡岭林场事业编制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2人,技术岗位1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15年4月28日止,经核实为金鸡岭林场正式在册在岗的职工(不含外聘护林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国有林场工作。
2.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劳动岗位,遵守组织纪律。
3.截至2018年6月30日,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6.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技术岗要求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者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资格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笔试和资格评分各占总分分值的50%。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金鸡岭林场网站发布,并在林场信息公开宣传栏张贴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25日
2.报名地点:金鸡岭林场办公室
3.联系人:陈燕妮 林飞
4.联系电话: 0898—63822855 0898—63831258
5.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定安县国有林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相片3张。每个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县林业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县人社局复审,资格审核情况在定安县人民政府、林场网站发布。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从事林业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领取准考证和笔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评分。资格评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评分事项包括学历、职称、奖励等3项(详见附件4),总分为100分。其中,学历占45分、职称(技能等级)占30分、奖励占25分。评定计分标准如下(计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止):
(1)学历(45分):大学本科计45分,大学专科计39分,中专计33分,高中计27分,初中以下计21分(以最高学历为主,多学历不重复计分)。
(2)职称(技能等级)(30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计30分、中级职称(技师)计23分、助理级职称(高级工)计16分、技术员级职称(中级工)计9分。
(3)奖励(25分):获省部级以上劳模的奖励25分,国家、省部级奖励(有荣誉证书、表彰决定文件,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下同)一次奖励计10分,厅局级奖励一次计6分,县市级奖励一次计4分,林区林场级奖励(仅限2015年12月前所获奖项)一次计4分,多项奖励计分上限为25分。
(六)综合成绩合成。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评分,按照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生的总成绩,并按从高到低次序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亦相同,管理岗和技术岗分别按以下条件确认:
1.管理岗以学历评分高低确认,若学历评分亦相同,则以考生在金鸡岭林场工作年限长短最终确认;
2.技术岗以职称(技能等级)评分高低确认;若职称(技能等级)评分亦相同,则以学历评分高低来确认,若学历评分亦相同,则以考生在金鸡岭林场工作年限长短最终确认。
(七)考核。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主要了解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林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名单在县政府网站、金鸡岭林场网站、金鸡岭林场信息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决定聘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审批。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金鸡岭林场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纪律和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到认真、细致、严谨,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回避的情形和要求。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解释权属于定安县国有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定安县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2.定安县国有林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定安县国有林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评分表.doc
定安县国有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