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信工程岗位要求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三)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学前教育学科岗位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除此之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其它学科岗位的不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
注: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有其一与所报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20年8月12日-18日在泊头市政府网站、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和河北师范大学、沧州师范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原件的扫描件发邮箱的方式。邮箱:btzjzx@126.com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19日。
咨询电话:0317-8187123,8296082,13513172008;
报名地点: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裕华西路122号)
(四)考生查验核实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采取异地命题、阅卷、登统;面试部分采取多名评委进行综合评定的办法。
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内容为现行中职教材内容。备课20分钟,讲课6分钟。
(三)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七、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乘以40%和面试成绩乘以6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分高者录用。
八、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317-8180584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2020年9月1日上岗,上岗前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工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由纪律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十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泊头市职教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考试环节由教体局牵头负责。
十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方案由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