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0人。
三、招聘对象
具有泰来县户籍且国家承认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形象好,气质佳;
4、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晰,待人热情礼貌;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311室。
2、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日至7月5日。
3、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由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六、招考办法
1、考试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设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考核
由劳动就业局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考核,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薪酬按照每人每月1270元执行,并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额及工伤保险)待遇(个人部分自行承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考试纪律
严格工作纪律,县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全程监督,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慧
联系电话:0452-8227800 15245255789
单位地址: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
本公告由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