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阳市委同意,安阳市纪委监委、安阳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安阳市纪委监委机关、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面向安阳市市直单位带编选调安阳市委巡察组、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安阳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12名(以下简称职位一)。
(二)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20名(以下简称职位二)。
(三)面向安阳市市直单位带编选调安阳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5名(以下简称职位三)。
(四)面向安阳市市直单位带编选调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7名(以下简称职位四)。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从业资格;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二)职位条件
1.职位一、职位二
(1)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职位三
(1)安阳市市直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除外);
(2)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职位四
(1)安阳市市直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除外);
(2)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8年11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未经所在单位和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加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尚未毕业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9:00至12月9日16:00。
1.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录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ay.hrss.gov.cn),点击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阅读并签署网上诚信承诺书后,按照界面要求准确、真实的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男性穿西装、衬衣,系领带;女性着职业装),采用淡蓝色渐变(上深下浅)背景,平光拍摄,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05×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考申请提交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下载推荐表格。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安阳市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盖章。
3.查看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考后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情况。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3:1,视情况核减拟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选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9日21:00前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8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5日9:00期间登录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报名链接,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1日9:00以后登录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同一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并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比例内末位应试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
(2)《安阳市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贴照片)1份;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本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
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组织人事部门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安阳市纪委监委和安阳市委组织部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安阳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对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及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
(七)公示、试用与手续办理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对拟选调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入手续。
2.手续办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任职。办理调动手续后,统一确定岗位安排任职,选调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报考人员报名后,所在单位提拔重用的,不予承认。
四、有关要求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公示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按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自行承担后果。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安阳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705311525
咨询电话:18337215856 0372-3203911
监督电话:0372-12380 0372-3203925
附件:
中共安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阳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