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温县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根据《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经温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3名,聘用后列入财政全供教师事业编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43名,其中温县第一高级中学25名,温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3名,温县实验幼儿园2名,温县县直机关幼儿园4名,温县第三幼儿园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根据省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的温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温县实验幼儿园、温县县直机关幼儿园、温县第三幼儿园岗位招聘对象为2018届、2019届、2020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人员;
6、2020届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函,并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学科相应毕业证(如因疫情原因往后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如果届时没有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7、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温县籍毕业生、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温县籍毕业生、温县籍或下派到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温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温县行政区域内接收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以及河南省政府购岗(期满)人员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犯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5、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xian.gov.cn)和温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wxedu.com.cn)同步发布。应聘人员务必经常登录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7月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温县第一高级中学行政办公楼
为提供安全放心的报名环境,请各位报名考生佩戴口罩进入报名现场,配合医务人员做为体温测量及消毒工作,前后距离间隔1米以外。
初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函);
(3)所报考学科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与毕业证专业一致或相近)或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的“先上岗,再考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考生,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考务费6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成员报考的免交考务费,报名时需提交其家庭的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最低限定比例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拟招聘人数。因取消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到或不愿重新申报的,退还所交考务费。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温县第一高级中学招聘的9个岗位笔试内容均为教育理论和所报考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温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的3个岗位笔试内容均为教育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温县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幼儿园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一定比例(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和温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为1:3,幼儿园教师为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采取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驾驭课堂、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
温县第一高级中学招聘岗位授课内容为河南省普通高中使用的现行教材。具体版本为:语文:人教版必修4;数学:北师版必修4;英语:北师版必修4;物理:人教版必修2;化学:人教版必修2;心理健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历史:人教版必修2;地理:湘教版必修2;体育: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
温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岗位授课内容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使用的现行教材。具体版本为:会计(会计学)专业:《基础会计》高等教育出版社,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室编2019年4月第二版;植物保护(园艺技术)专业:《植物生产与环境》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8月第3版;音乐表演专业:面试分为两部分进行,一是采取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时间为10分钟,占60分,版本《音乐》(基础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6月第2版;二是才艺展示为弹唱,时间为5分钟,占40分。
温县幼儿园教师面试招聘采取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讲课10分钟,占60分;才艺展示5分钟,占40分,其中弹唱(必考)3分钟,舞蹈、简笔画、讲故事(选考一项)2分钟。
面试时,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可自行查询。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岗位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告。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学科)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学科)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若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的“先上岗,再考证”高校毕业生应在试用期1年内取得规定学段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凡未按规定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方案由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61985810391-6102470
监督电话:0391-6132155
温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