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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商丘永城市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6
2018年7月12日9:00
网络报名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中小学教师岗位,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60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94名,小学教师110名,幼儿园教师20名,职业教育教师6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5名,2001年前(含2001年)毕业的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档案已在永城市教体局备案人员)5名。具体岗位见《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河南师范大学(均不含二级学院)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俄语专业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且所报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相近或一致。
  (二)初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初中及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01年前(含2001年)毕业的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限档案已在永城市教体局备案人员)。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且所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专业相近或一致。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职业教育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等级证,并且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
  (五)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01年前(含2001年)毕业的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永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永城市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7月4日在中国永城网(www.ycs.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报名确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永城网(www.ycs.gov.cn)进行报名(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9:00—7月14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7月13日11:00—7月15日17:00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以下)。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专业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主动告知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4)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信息,请务必牢记。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7月12日11:00—7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和更改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开通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7:0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次日上午10: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7月19日9:00—7月22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考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和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和《诚信承诺书》(可以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1份,本人有效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签订《面试确认告知书》。签订《面试确认告知书》后,应聘者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自动放弃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见《面试确认告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编制管理,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应聘后在永城的服务期不能低于3年,3年内不准调整工作岗位。
  五、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弄虚作假的,5年内不得参加针对我市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针对我市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四)应聘者被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岗或者上岗后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针对我市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省特岗教师招聘。
  (五)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也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考试体检通知、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中国永城网公布,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本方案由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8525
附件:
       1.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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