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我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70名。参照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研究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把一批热爱卫生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到卫生队伍中来,解决当前我院人才缺乏问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及规培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资格:见岗位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县内卫生计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方式:疫情期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等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c7973129@163.com。
(三)招聘人员方法
招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1、笔试
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②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等于或小于1:1.5时,采取简易程序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遇有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如遇有放弃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遇有虚假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招聘工作将邀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
商城县人民医院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