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我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任职资格要求;
6、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近三年来通过公开招聘进入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许昌电气职业学院2020年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报名
1.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或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郑州主会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1)邮箱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8:00——2020年10月31日17:00。
(2)郑州主会场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4日9:00—2020年10月25日15:00。
3.提交报名申请
(1)邮箱报名:所有报考者均需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名资料(样表见附件3《邮箱报名样表》)以PDF格式发送至xdyrsc@126.com。
(2)现场报名:郑州主会场现场报名者,报考者本人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形式进行。具体的考试形式根据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并在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面试资格确认
对有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3张(需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职称证等原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对有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面试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3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相关内容。
面试成绩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xcevc.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374-3189952
监督电话:0374-3189970
2020年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v.xls
2020年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v.xlsx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