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6日上午8:30
现场报名
建始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办公室(北环路146号)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经建始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县勘测设计管理站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现场命题、现场答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三、选聘计划和岗位
详见附件1。
四、选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的在册人员),不含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截止2018年8月31日首次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和省招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4、年龄45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至2018年8月31日止);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建始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办公室(北环路146号)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3234899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提交首期聘用合同原件;
(5)《建始县公开选聘县勘测设计管理站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6)选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二)资格审查
建始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牵头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聘资格。
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岗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后,可以组织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面试实行现场命题、现场答题,面试题为3至5题。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采取临时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参加面试人员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2018年8月上旬。
县规划局根据面试成绩和选聘计划1:1的比例组织人员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县规划局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对象。
(六)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
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内同系统、同行业之间流动且职岗相符,根据选聘单位空缺岗位情况竞聘上岗,可保留原单位聘用职级的最低岗位等级待遇,今后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按保留待遇的岗位等级竞聘上一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