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全面推进我县“六大战略”和“752121工程”,根据《东安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东安县委、县政府决定在2020年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74名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范围和对象
第一类: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类:“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范围内的本科学历一级学院毕业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考试入校的仅限特长专业)。
第四类:急需紧缺或特殊专业的其他高校全日制一本院校一级学院毕业生(学生入学就读的必须是一本学校的一本专业,且所学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
第五类:人才引进目录中其他急需紧缺或特殊专业人才(此类人员不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的年龄规定:第一类人才为45周岁以下;第二类人才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第三、四类人才30周岁以下。第五类人才年龄视岗位需求而定。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共49个岗位、74名人才,详见《东安县2020年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附件3)。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
6.被我县事业单位解聘或本人辞聘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考证”,聘用一年内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原件。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上午8:00至6月24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微信扫码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识别下面二维码进入。
3.报名时提供:①填写的《东安县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引进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书。
(二)资格初审
1.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初审,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情况。
教育系统岗位由东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负责初审;卫健系统岗位由东安县卫健局政工室负责初审;其他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由东安县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负责初审。
2.报名对象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与信息。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隐瞒有关情况或信息;提供虚假错误的材料或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等,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各职位依据引才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未达到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方可录用)。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上微课、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最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教育部门的职位,采取上微课的方式进行;卫健部门专技类的职位,采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他部门的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四)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各职位根据招聘计划按1:1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文件要求,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和毒品尿液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东安政府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并颁发《东安县引进人才服务卡》。用人单位凭卡在1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不含委托培养期)。
五、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人才激励措施
2020年东安县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二)生活补贴
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月8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范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一级学院毕业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考试入校的仅限特长专业),每人每月3000元;急需紧缺或特殊专业的其他高校全日制一本院校一级学院毕业生(学生入学就读的必须是一本学校的一本专业,且所学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三)探亲补贴
1.直系亲属常住湖南省境外的引进人才补贴标准:
①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
②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
③引进的“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范围内的本科学历一级学院毕业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考试入校的仅限特长专业),引进的急需紧缺或特殊专业的其他高校全日制一本院校一级学院毕业生(学生入学就读的必须是一本学校的一本专业,且所学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2.直系亲属常住永州市以外湖南省以内的人才补贴标准为直系亲属常住湖南省境外的引进人才补贴标准的50%。
(四)住房保障
1.租房补贴。引进的人才在县工作初期暂无居所的,用人单位能调剂住房的,由用人单位调剂;不能调剂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可发放不高于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引进的其他人才住房由用人单位负责,视情况调剂或发放不高于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县城有居所的不安排临时住房和发放租房补贴。
2.购房补贴。引进的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人才,在东安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级职称人才,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职称人才,由县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如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的住房补贴一律收回。
以上住房补贴的发放须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否则按比例核减或收回住房补贴。
(五)个税优惠
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六)公共保障
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个别引进人才表现突出的,因工作需要,合同期满后可调任专业对口的主管部门任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a.docx
东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