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和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东安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程序和人员管理方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聘用人员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东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和各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范围之内;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东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6、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聘用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县内学校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 报名:
报名、照片及报名材料(含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诚信承诺书)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da.pzhl.net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8:00时—2020年7月9日18:00时。
3、资格初审: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0日。招录单位依据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报考人员填报和提交的材料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考人员完善补充。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信息查询: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审核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支付报名费50元,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7日~7月10日。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录岗位变更: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招录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于2020年7月11日下午15:00-17:00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能入围参加面试)。
7、报考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具备与所选岗位要求相符的有效条件,否则责任自负。
②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④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3日9:00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高中(中职)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高中内容和部分大学内容。
初中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初、高中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50%、高中内容占50%。
小学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初中、小学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50%、小学内容占50%。
幼儿教师:测试幼儿教育相关内容。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东安政府网),各科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待定,如发现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完成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面试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东安政府网),各科目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见东安政府网公告
2、面试地点:见东安政府网公告
3、面试方式:
音体美专业的面试为才艺展示和上微课,其中才艺展示的分值为60分,上微课分值为40分,音乐的才艺展示为唱歌加自选一项专长展示,体育的才艺展示为自选两项专长展示,美术才艺展示为素描(静物写生);幼儿教育专业面试为技能测试即讲一个小故事、唱一首歌外加特长展示。(才艺展示所需器材自备,所选项目应适宜于室内展示)
其他专业的面试为上微课(所报考专业的某一个年级课本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总成绩计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能聘用。
(六)体检
各科目根据招聘教师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尿样毒品检测。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若入围体检的人员有人放弃或有人体检不合格,从参与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出现的缺额,不再另行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东安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同时报考东安县特岗教师岗位和公开招聘岗位的,若均入围被录取的优先保证特岗教师岗位录取,公开招聘岗位不得录取已被东安县特岗教师岗位录取的考生。
3、拟聘人员根据所报专业从成绩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县教育局、学校与本人各存一份),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3年以上,期间不得申请调动或脱产学习(县教育局安排的培训学习除外)。
五、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应参加体检放弃体检和拟聘用放弃聘用情况的处理
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的、应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拟聘用放弃聘用的,一律取消资格,并在东安县政府网站通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东安县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
六、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体检、考察、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教师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本公告由东安县公开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6-4219398)
东安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