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下属淮安市市级机关设备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淮办发〔2011〕92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及要求。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能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19年8月7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市级机关设备管理中心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及实操考试。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面试及实操考试
由市级机关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的招聘组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及实操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实操考试各占总分(100分)的50%,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报名地点
淮安市市级机关设备管理中心(淮安市行政中心南楼116室)咨询电话:0517-83605000、13952348566
四、体检与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成绩仍然相同的进行加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确定,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人才网(http://www.hasrcs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按《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办发〔2011〕92号)相关规定进行人事和劳资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17-80833299
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