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53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请见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
5.报考医师、医技、管理岗位者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护理岗位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6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缴费方式。
报名地点:江北新区浦园路18号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综合楼8楼人力资源科。
考生报名时需现场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审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将原件返还。
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现场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3.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科室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确定。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出具后,对符合面试条件的,将在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其他考生可到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科查询。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对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岗位适用性等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背景调查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体检、背景调查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咨询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科:025-56680700
本公告由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2019年下半年南医大四附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v.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