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石港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处分期间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程序
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预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石港镇组织人事部门(石港镇政府五楼507办公室),联系电话:80606679。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现场填写《石港镇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达1:3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镇党委讨论核减相关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农村、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和计算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及岗位匹配程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60分。
2.面试
(1)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总成绩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02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民政协理员由通州区民政局和石港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和考核;司法协理员由通州区司法局和石港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和考核;司法社工、财务人员、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均由石港镇人民政府管理和考核。录用人员转正后,薪酬收入按通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港镇党群工作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80606679。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80606690。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