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为公务出行提供保障,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车辆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在编聘用制男性驾驶员,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22岁至40岁(1978年6月14日至1996年6月14日之间出生),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公民。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6.驾驶技术良好。无犯罪记录,无酒驾、毒驾行为,未发生过严重的交通事故,三年内无因违章驾驶吊销驾照情况。曾受到治安处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吸毒史的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7.需3年以上驾龄,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从事驾驶员工作2年以上。
8. 同等条件下,退伍转业、复员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4日--27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
共青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青城市鸭鸭大厦后院一楼)
联系人:周江涛 电话:0792-4341556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者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1)共青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报名表。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驾驶证、转业(复原、退伍)证、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从事驾驶员工作2年以上证明。
(4)持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无重大责任事故的证明。
3、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操作、面试三部分构成,按笔试成绩占30%、操作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
(一)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测试汽车理论、交通法规等;
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入围面试)
(三)面试:主要包括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面试两门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入闱操作考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以面试成绩高者拟入围)
参加笔试、面试考生比例未达到招聘计划的全部入围下一阶段考核。
(四)操作考试:测试汽车驾驶技术(如操作考试未达60分直接淘汰)。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操作成绩高者拟入闱)。
六、政审和体检
1.体检:到指定医院指定项目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操作成绩高者优先)。
2.政审:共青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共青城市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792-4341556)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不符、弄虚作假等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者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合格者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薪酬待遇按《共青城市机关事务局聘用驾驶员工资标准、保险、福利待遇细则》执行。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附件:共青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报名表.doc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