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见招聘职位表。
(五)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和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报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报考。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六)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ujiang.gov.cn/)和中国彭泽网(http://www.pengze.gov.cn/),后续各个环节发布的公告,由中国彭泽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和8日9:00至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彭泽县山南新区龙兴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中国彭泽网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2020年度彭泽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4),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保障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初审由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和县卫健委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初审。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资格审核前,凭身份证扫码测体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并做好登记。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报名区域。显示黄码、红码时禁止入内。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核对身份证件时,报考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资格初审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名考生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资格初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人员的确定: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该岗位计划数超过1:1,则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该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1,则不进行面试,由彭泽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参与,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经历、专业水平、工作能力、个人档案以及是否有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者入闱体检,体检合格者则确定为拟引进人选。
6.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事宜另行在中国彭泽网发布公告确定。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在中国彭泽网。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3.组织实施:由彭泽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具体组织。
4.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为1人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不面试岗位的考察合格者直接入闱体检,其它面试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和答辩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四)体检
面试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教师岗位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违法违纪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对面试成绩和答辩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专业能力加试的方式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依据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将名单在中国彭泽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经彭泽县人社局同意并报九江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在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信访处理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卫健委或教体局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八、监督、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2-5666535
监督电话:0792-5666531
本公告由彭泽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彭泽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