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辅警是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和龙市公安局辅警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10接处警、市区、边境沿线治安巡逻、大型公共活动的安保、群访事件先期处置及配合有关警种从事其他警务活动。为充实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经市公安局党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本人愿意从事辅警工作。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前科劣迹,没有参加过邪教活动及其他不适宜警务辅助人员情况的。曾受过党政纪律处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过巡警工作,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解聘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身体健康,体能素质好,无严重疾病,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侧裸眼视力4.6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高中以上学历。男性,民族不限。
(五)复员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以及受到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福利待遇
巡逻队员由和龙市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巡逻队员上岗后享受养老、工伤、等保险,月工资2600元。辅警上岗后,将按需配发制式服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8月3日。
(二)报名地点:和龙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3)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相片。
和龙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