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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9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非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辽宁省朝阳市中心医院
2019年1月15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周六、周日除外)
现场报名
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1312室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9年1月26日8:00—17:00

为加强市中心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朝政办发〔2015〕13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一、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15日至23日到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地址: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1312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周六、周日除外)。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2019年朝阳市中心医院招聘非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二)资格初审原则

资格初审需按照《2019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非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招聘计划》所列的岗位信息及《2017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严格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由院校出具在校证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及具有人事任免调转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4.考生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时间、形式及成绩公示

(一)面试时间:2019年1月26日8:00—17:00。

(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核总成绩100分,录取设定60分为最低分数线。如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经面试考核后,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拟聘岗位、成绩、排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入体检程序。

五、聘用与管理

(一)对于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政策措施范围内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经考核后直接录用、硕士生经面试答辩+考核后录用。录用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通过考核阶段的拟录用人员,在入职前由市中心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通知》(人社部〔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

(三)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中心医院人事科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政审)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四)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卫健委等部门进行备案,签署试用期合同,进入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对在公示期内接到举报,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凡以公告、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421-2638175

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电话:0421-2807613

附件:

1.2019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非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招聘计划.xls

2.2019年朝阳市中心医院招聘非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名登记表.xls

朝阳市中心医院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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