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乌海广播电视台新闻宣传质量,扩大新闻联播的影响力,乌海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新闻播音员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新闻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新闻纪律,遵纪守法,思想作风正派;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胜任播音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证明);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新闻播音工作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乌海新闻网(网址:http://www.wuhaixw.com/)和乌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nmwhrtv)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4日8:30—2018年5月20日18:00。
报名地点:
1.乌海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广电大楼509室,咨询电话:0473-2038702,13947301864)现场报名。
2.同时在呼和浩特市的相关院校发布招聘信息并接受报名。
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乌海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新闻播音员登记表》(用浏览器打开下面的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nB9QP-xe-zxIdtiFu50VYw ”,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或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址下载)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2吋同底彩色照片,同时提交本人最新的新闻播音作品或新闻播音毕业作业(光盘或U盘,时长1分钟以内,作品作业中不得含有姓名等个人信息,也可在初试前现场提交)。有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条件见第(六)项),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取消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应当告知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初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成的评委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新闻播音作品进行评分,并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确定)。作品评分与面试评分按权重6:4计算,两项合计再加单项加分(加分条件见第(六)项),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按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镜人员名单。初试成绩及进入试镜名单在乌海新闻网站和乌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试镜
进入试镜名单的应聘者须在专业的电视演播厅试镜(试镜地点另行确定)。招聘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委(同上)对试镜样片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应聘人员的试镜成绩,加上单项加分(加分条件见第(六)项)),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试镜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乌海新闻网站和乌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加分条件。
1.在盟市级广播电视台担任电视新闻联播主播、自治区级广播电视台担任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加10分。
2.在自治区级广电系统、广电行业协会主办的播音主持专业比赛或专业评奖中获得比赛名次或奖项的加 10分。
(加分条件的解释权及认定权归乌海广播电视台。)
(七)体检。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体检工作。体检医院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的考察,并对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九)拟聘公示
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在乌海新闻网站和乌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准聘用的,聘用单位和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办理事业编制手续。
乌海广播电视台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