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4.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尊重劳动,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7.截止2018年7月份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要求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各类考试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22日,在延安日报、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2日
2.报名地点:延安市新区管委会1号楼313房间
3.咨询电话:0911-8803392
4.所需资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
(4)个人工作简历一份;
(5)其他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包括个人的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3日内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延安新区门户网站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面试全程摄像录音。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3日内,在延安新区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工作履历情况等。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察是否延期。
七、公示
考察环节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区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替补。
八、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薪酬标准按管委会现行合同制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九、提示
1.招聘过程中所有的公示信息应聘人员均通过新区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2.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由管委会组织实施,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