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A类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697.21亩,校舍建筑面积56.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47亿元。设有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87万册,电子图书124.63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1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297人。
围绕办好独具特色的本科教育,学校借助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发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航空特色,航空学科专业规模日益扩大,开设飞行技术、民航机务工程、空管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物流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空中乘务等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日趋完善,社会声誉持续提高。学校航空特色已经成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
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着力打造与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的航空、生态环境、化工、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7大应用型专业群,飞行、化工、计算机、生物技术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
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黄河英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教学团队5个,“黄河英才”特聘教授4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0人。聘请7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聘任兼职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157人。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党委、行政正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教育大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和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机遇,弘扬“自强不息、守正出奇”的学校精神,秉承“明德、砺学、日新、致远”的校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加快建成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6.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7.符合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滨州学院网站(https://www.bzu.edu.cn)和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b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7日18: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滨州学院2020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情况、笔试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系统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A4纸);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5)招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见附件2;
(7)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相关证明模板见附件3。
2.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公布(http://rsc.bzu.edu.cn)。
初审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于不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初审通过实有人数组织笔试。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初审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关注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和《滨州学院2020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岗位笔试科目均设置一科。
教师岗位和教辅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和大学生教育与管理相关知识三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40%和30%。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公布(http://rsc.bzu.edu.cn)。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具体考场位置安排等事宜,通过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http://rsc.bzu.edu.cn)。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教师岗位和教辅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理论及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其中,教师1岗位至教师6岗位、教辅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教师7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30%和20%。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以及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等事宜,通过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http://rsc.bzu.edu.cn)。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0031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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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