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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8-08-21
2013年2月4日
邮件报名
pgb1797@163.com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职责
    政府雇员4名。安排至招商局工作人员2名,安排至经济合作局工作人员2名。
    主要职责:按照我区产业发展要求,依托我区主导产业,进行国内外投资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投资项目的引进和洽谈,派驻境内外以及组织、参加招商推介活动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招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经常性加班、出差条件。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性格开朗,具备良好的谈判和沟通能力。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安排至招商局工作人员岗位的,应具备三年以上商务工作经历,精通英语或日语,可以直接进行商务谈判,具备短期境外派驻条件。
    5.报考安排至经济合作局工作人员岗位的,应具有三年以上经贸工作经历,精通英语、日语或韩语,可以直接进行商务谈判。
    年龄计算截止报名日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聘用人员人事管理及待遇
    (一)人事管理
    聘用人员与威海世纪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年薪、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总额不低于70000元。
    2、招商取得成果者,按照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予以现金奖励。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2月4日-2月28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登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下载并填写《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填写后将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pgb1797@163.com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2013年3月5日止。
经网上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厦2218房间)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需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
  3.取得的相关类别语言证书;
  4.国外留学或工作生活的相关证明等;
  5.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考职位数量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报名期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
    (三) 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外语口语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商引资业务综合知识和相关语种笔译。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进入外语口语测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 外语口语测试。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外语口语测试60分以上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予以公布。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笔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20%、30%、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工委组织部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工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经审核同意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xls

                              中共威海市委经技区工委组织部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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