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独立设置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大专学历层次、较强实践能力,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国家及民航局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4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体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及要求如下表:(见附件)
备注:计划设置为“院编”的岗位如最终聘用了高级职称或学历为博士的人员,该类人员如六个月后试用期考核合格,可直接转为事业编。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在网上下载《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发送至scachr@163.com邮箱,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
①身份证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印章)
③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主要代表性论著(题目、排名、日期以及被国际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检索号和影响因子等)、主要研究成果(项目来源、经费和排名)、重要获奖(奖励机构、年度和排名)以及论著或论文。
④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⑤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31日。
2.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来校进行面试考核。
3.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岗位测试和综合面谈三部分。
笔试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完成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通过客观公正评价,确定岗位测试入选人员名单。
岗位测试主要测试岗位业务能力,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教师岗位测试方式为试讲。
人事处根据部门上报的岗位测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谈人选;其中,符合岗位条件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或某些特殊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受1:3的比例限制。
综合面谈主要测试岗位综合素质,由人事处组织实施,方式为述职和答辩。
4.体检与考察
①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学院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院后保处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5.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人事处将体检合格者上报学院党委,由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函调、外调等考察。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徐汇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浦东校区)
2.联系人
陆老师刘老师电话:021-64667688
3.举报与投诉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1-346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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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