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有效缓解我市专职教师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状况,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高平籍专职教师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及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核的办法,择优引进。
二、引才对象
高平籍在外地从事教育、医疗职业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配偶或父母在高平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从事教育、医疗职业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三、引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专职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不适用本公告。
四、引才程序
(一)申请受理
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申请并携带下列证件到对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专职教师由高平市教育局人事科受理,联系电话:0356--2268923;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由高平市卫体局人事科受理,联系电话:0356--5224003。
资格审查证件:
①本人身份证或配偶、父母户口簿;
②专职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③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在编在岗证明。
(二)组织考核
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对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岗位安排
考核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和卫体局根据空编空岗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和专业特长,予以合理安排。
高平市公开引进高平籍专职教师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领导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