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3日
现场报名
左权县纪委监委机关211室(城内北大街原民政大厦)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力量,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结构,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晋中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准入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调范围
县管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教师、医生、聘干除外)。
二、选调名额、职位及性质
本次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额事业人员26名(其中: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2名事业人员从公安系统选调,并按照左权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关于推进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管理);职位为辅助性工作。
如报名人数不达拟选调人员数,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减少选调人数。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对党绝对忠诚,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身体健康。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研究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与职位相当的文字写作能力。
(6)有纪检监察、政法系统工作经历的优先。
2、限制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五年内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聘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6)扶贫工作岗位的(包括扶贫办、乡镇扶贫工作站和扶贫工作队及现任农村第一书记)。
(7)干部基本信息不实或存疑、未经组织认定或认定不准确的。
(8)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左权电视台、左权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左权纪检监察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报名者要如实提交以上信息和资料,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6日。
2、报名地点:左权县纪委监委机关211室(城内北大街原民政大厦)。
3、联系人:霍志宏,李丽萍,联系电话:8631138,8652880。
(三)资格初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对报名人员受处分情况、“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是否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进行审查审核。
(四)初步了解。以适当形式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初步了解。
(五)差额试用。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实行差额试用。差额比例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县纪委监委根据本人特点,分别安排在相关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发放。
(六)确定人选。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对试用人员进行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能力测试,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其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报名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名者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束后,综合测试成绩、试用期表现和考察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要对本人及家庭情况等基本信息要填写全面具体,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2、各乡镇(城区)、各单位要出于公心,本着对组织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干部知悉本次选调工作相关内容。
3、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参加选调,在选调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选调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4、参与此项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严格的程序和严明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发现有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从严问责。
5、接受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354-8631698
附件:
左权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 名 表.docx中共左权县纪律检察委员会
左权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左权县委组织部
左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