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6日上午8:30
现场报名
平昌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优化我县水务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做好水务建设各项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公开选调平昌县河湖管理保护局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平昌县河湖管理保护局为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属“收支统管,全额保障”事业编制。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水务工作人员4名,其中:综合文秘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公开选调原则
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择优选调。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持有工程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1、综合文秘岗位:汉语(文秘)类;2、专业技术岗位:水利水电工程类、水利类;
(二)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且岗位工作年限达3年及以上;
(三)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热爱水利事业,讲大局,重团结,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五)报名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按照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未满的;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情形的;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平昌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4、报名材料:①《平昌县水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自行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④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岗位聘用文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名费用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笔试费5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三)考试
1、笔试
⑴开考比例:笔试报考人数与拟选调岗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1:3,相应调减选调人数。
⑵考试内容:笔试以应用写作为主,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⑶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拟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四)体检
根据拟选调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分+面试成绩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水务局负责。体检合格者,由县水务局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平昌县水务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调动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经本次公开选调考务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并提交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按管干权限及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证属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严格选调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29822
平昌县水务局 695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