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县委编委办《关于同意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计划的批复》(犍编发〔2018〕14号)的规定,现就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符合《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6 月29 日至7 月 12 日17:00。
2.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465750296@qq.com。
(二)资格初审
应聘者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犍为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返至应聘人员邮箱。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超过1:10,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方式)。面试结束后,在考核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犍为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犍为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女性应聘者因怀孕申请延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提出延期申请后,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后,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进入考察程序;非应届毕业生体检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犍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犍为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流动。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
聘用人员符合《犍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犍为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犍府发〔2016〕8号)规定条件的,可享受我县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五、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4221259(犍为县纪委);
0833-4251335(犍为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833-4251503(犍为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六、其他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仅此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其余公告均只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应聘人员报名后要时常关注服务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
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
附件:
1.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2.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简介.xls
3.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