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泸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泸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2名。岗位要求详见《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颁发认定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接收报名)。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8月12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因疫情因素,请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之前,务必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830-8180666)。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泸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180666。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现场公布,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说明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8180666
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ss.doc.doc
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ss.doc.doc
2020年8月3日